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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20  作者:娄烦检察  新闻来源:娄烦检察 【字号: | |

 

 

——2018320日在娄烦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九个方面21条具体服务保障举措,为全县夺取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入推进“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工作,将涉农、医疗、教育等民生项目纳入系统平台进行监管,涉及资金2亿元。会同县卫生局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多渠道联系社会爱心企业近30家,吸纳帮扶资金398万元,助力娄烦脱贫攻坚。大力实施村居亮化工程,鼓励企业捐资为帮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为全县新装路灯375杆,覆盖3个乡17个自然村,真正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获得感”的扶贫工作实效。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用生态检察诠释绿色担当,率先在全市范围内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联络室,形成了打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整体合力,开启了生态司法的“绿色通道”。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把生态检察工作作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政治工程”、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耕地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批捕45人,起诉68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树立起“民生检察”和“环保检察”的良好形象。

着力推动公益诉讼创新发展。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加强与国土、林业、环保等单位的联系协调,搭建信息共享、执法办案协作、联合督办、案件移送、提前介入为一体的常态化协作机制。立足汾河水库是我省最大地表饮用水源地的战略定位,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以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为前提,将水源地污染、河道非法采砂等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共发出检察建议4份,已全部采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拓宽生态文明建设“覆盖面”,积极服务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深入调研形成《关于娄烦县汾河水库生态环境卫生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呈报县委,为决策提供服务。

二、立足职能服务民生,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快速办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等办案机制,确保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444人,提起公诉4651人;坚决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5人,提起公诉 31人;严厉打击妨碍脱贫攻坚的各类刑事犯罪,严惩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依法批捕6人,起诉13人;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行为,对一起涉及全国性的特大网络传销犯罪批准逮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刑事和解不起诉1人;建立健全司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对近两年来可能引发不稳定风险的敏感案件逐一排查,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和化解责任;及时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依法打击非正常上访行为,办理该类案件12人,并批准逮捕;坚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8万元,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主动参与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6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对92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巡视检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谈话等措施,发出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通知书5份,监管机关已全部纠正。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宣讲活动,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全面强化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4件,追诉遗漏罪行2件,提出量刑建议案件23件,占提起公诉案件总数的50 %。严把事实证据关,对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3人。加强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件,并予以改判。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公安机关、市场局、环保局等行政执法单位线索移送、提前介入、案件协查等沟通协作机制,共发现案件线索10余条,对其中构成刑事犯罪的,要求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已全部立案,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确保了专项活动有序推进。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纠防超期羁押措施,确保各诉讼环节羁押“零超期”。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活动的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规范执法行为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牢固树立以办案促监督的工作理念,办理一起社区矫正人员又犯罪案件。全面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2件,确保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畅通渠道,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构建多元化检察格局。加大对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的法律监督,对民事行政审判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22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4份。开展支持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办理支持起诉19件,法院全部采纳。开展检察官释法说理,促成案件和解14件,其中撤回监督申请8件,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推进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司法体制改革落子布局、质效凸显。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确保各归其位、人尽其才;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扁平化管理;建立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两种新型检察办案组织,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办理各类案件389件,促进办案均衡,减少人为因素对办案的影响;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42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案件监督管理、质量评查、履职评价等方式,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不断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 

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蹄疾步稳。认真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对接,配合做好编制划转、档案审核、人员确定、案件线索及办公办案设备移交等工作,确保侦防部门转隶平稳顺利、圆满完成。认真落实政法机关“1+410项配套制度,细化衔接配合措施,加强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全年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4人,决定逮捕11人,提起公诉44人,现已全部判决。

职业保障制度改革行深致远、开花结果。建立健全符合职业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推动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建立健全薪酬待遇体系,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业绩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

五、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筑牢规范司法防线

深入推进精细办案系统工程。加强对自身办案的监督管理、质量评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70余件在办案件进行了流程监控,针对监控中发现的不规范情形,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2次,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份,制发《流程监控工作专题通报》7期。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针对司法理念、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19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和认真整改,制定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等制度,开展案件评查10,形成评查报告11份,进一步推进案件规范化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阳光工程。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作用,让检察好声音、好故事融入百姓生活圈、朋友圈,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队伍建设、检察文化等内容42条。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法律文书110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10条,接受律师预约和查询3件次。建立新闻发布常态化工作机制,录制“龙城检察”节目1期,全面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深入推进接受监督基础工程。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8人次,评议检察工作35次,发放征求意见卡200余份,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研究逐条逐项落实反馈。

六、着眼素能作风发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铸魂励志,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深入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担复兴大任、做时代新人”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和检察职业道德修养。

精技强能,大力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官专业素能的新要求,着力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庭审观摩、案件评析等业务活动10余次,分期分批选派公诉、侦监、刑执等部门干警赴检察官学院、厦门大学等地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持续攀升。

驰而不息,大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纪检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落地。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5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通报检察系统违纪典型案例2次,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履职成效持续深化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共有1个集体,2名干警获得省级表彰,3名干警获得市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人员专业能力水平与新时代形势任务的深刻变化还不能完全适应,学习运用新知识、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三是司法改革需要进一步强化,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提高,专业人才匮乏,留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新时代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突出旗帜引领,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谱写新篇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始终坚持县委对检察工作的坚强领导,对标县委中心工作,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着力优化检察工作布局,切实提升服务大局整体水平。

二是立足民生民利,在推动平安娄烦建设上再有新业绩。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关键环节,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依法打击“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把防控风险、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精准履职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上实现新突破。创新检察监督机制,健全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层次质量。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等工作。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突出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案件办理,探索检察机关与人大、政府相关部门协作联动进行公益司法保护的方法途径,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切实当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和守护者。

四是纵深推进改革,在制度机制建设上务求新作为。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大力度推进司法改革由落地落实到生根结果,以完善配套措施为重点,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加快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管理模式。深化智慧检务,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拓展智能技术应用,努力把科技优势转化为检察优势,跃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智慧化水平。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在锻造过硬队伍上绽放新风采。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广泛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推出一批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尖子能手。严格落实考评问责机制,鞭策激励干警砥砺奋进,推动检察工作不断晋升新档位、攀升新高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做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时代确立了新目标,新征程伴随着新使命。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担当进取,为我县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建成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