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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家!太原市检察机关驻公安局办案中心检察室揭牌成立
时间:2019-08-08  作者:娄烦县检察院  新闻来源:娄烦县检察院 【字号: | |
全市首家!
太原市检察机关驻公安局办案中心检察室揭牌成立
   2019年8月8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驻娄烦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这也是全市首家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为构建新型侦诉关系,畅通公安、检察执法办案协作配合,共同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式、新问题开辟了新路径。娄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晓光、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冰峰,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副主任樊士彪,娄烦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高文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褚健刚,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刚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王晓光、赵冰峰一行先后察看了娄烦县人民检察院驻公安局办案中心检察室、娄烦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及大数据合成研判指挥作战室,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演示。察看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赵冰峰检察长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适应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案件比”的要求,娄烦县院先行先试,在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探索并建立了派驻检察室,这标志着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监督制约迈上新台阶。并提出五点要求,一要配合与监督并重,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办案一线,将事后监督转化为事前事中监督,聚焦案件多发点。二要引导不主导,要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对重特大疑难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保障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三要参与不干预,要准确定位,各司其责,不能越位参与侦查,不干预公安机关办案,开展监督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四要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提炼,完善提前介入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五要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严守办案纪律,对在开展检察室工作中出现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王晓光副县长指出,在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刑事办案质量和刑事诉讼效率的重要举措。坚决支持把驻公安局办案中心检察室打造成加强公安执法监督的前沿哨所。要以检察室为纽带,加强与检察机关合作,提请检察机关参与、监督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等全过程,最大限度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质量,最大限度提高刑事诉讼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办案成本。要通过检察机关更加专业的法律监督和业务指导以及以案析理、以案说法等活动,进一步强化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权限意识,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能。

   樊士彪副主任表示,娄烦县院在公安局办案中心建立检察室,走在全市前列,给全市刑事检察工作带来了启示。一要充分履职,理直气壮的开展监督工作,早日探索出一些可复制的工作经验。二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刑事案件监督,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审慎稳步推进检察室工作。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严守监督纪律和保密纪律。高文辉副书记表示,在公安局办案中心设立检察室,政治站位高,是体现公平正义的需要,是确保队伍建设上新台阶的需要,检察机关将监督关口前移,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也是落实司法改革的具体体现。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配合公安机关形成打击犯罪合力,推动公安执法规范效能的提升。县委政法委将努力为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保障,同县政法各部门一道共同维护娄烦经济社会的稳定。

   作为首家派驻公安机关办案中心检察室,开启了新时代检察监督新征程,探索出了推进检警共建的新路子。我院将秉持“监督与被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不负人民重托,加快完善派驻检察室配套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监督工作力度,与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共同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效,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娄烦”“美丽娄烦”构筑起坚强的司法护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