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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有何特别之处?
时间:2024-01-22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全国妇联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


专用接待窗口主要用于接待与受理哪些案件?案件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妇联组织与检察机关下一步将如何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实地探访了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特设窗口与专区

加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专门用于接待反映涉妇女儿童信访事项的信访群众,对五类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及时移送、依法办理。”冬日暖阳下,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专用接待窗口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五类控告申诉案件包括,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对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人民检察院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涉妇女儿童的案件;涉妇女平等就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权益,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请求给付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以及请求给付抚养费、抚育费等,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涉困难妇女儿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


接待群众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在7日内回复告知“收到了、谁在办”,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控告申诉案件,在3个月内答复案件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2021年以来,最高检共接待涉妇女儿童类信访事项1.5万余件。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窗口外,我们还在12309中国检察网开设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区’,为妇女儿童提供‘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负责人表示。


聚焦妇儿所需

提供暖心救助与关爱


“在专用窗口接待和检察听证中,我们会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答疑解惑等服务,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共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300余次。”该负责人说道。


“对于困难妇女群众,我们也不断丰富救助手段,加大救助力度。”该负责人介绍,2022年3月,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尤其是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等五类困难妇女作为重点对象,检察机关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截至2023年9月,共救助困难妇女4.4万余人次,发放救助金5亿元。”


与此同时,全国妇联、最高检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将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对司法救助后依然存在困难的,积极协调开展社会救助,对被救助困难妇女儿童给予“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为强化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司法保护,各级检察机关还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涉农村妇女土地合法权益保障”等特色“小专项”,主动加强与妇联组织联系。“自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共办理涉妇女权益保护行政检察案件4000余件,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6件。”该负责人指出。


同时,全国妇联与最高检加强线索移送、联合调研、同堂培训等,共同积极推动反家暴地方立法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各地检察机关把反性别歧视、反人格贬损、加强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作为妇女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工作来抓,共同努力推进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合作机制

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接下来,全国妇联、最高检将进一步深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全国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在全链条治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形成合力。妇联组织与检察机关进一步畅通热线、网络等维权渠道,实行案件线索及时共享,妇联组织对接收的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家庭暴力、监护侵害、性侵害等控告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察公益诉讼等类型案件线索,定期梳理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反馈妇联组织。


二是建立健全维权服务平台共建机制,在解决妇女儿童急难愁盼问题上形成合力。”全国妇联该负责人指出,妇联组织与检察机关在涉妇女儿童的信访工作中,可以采取联合听证、联合释法说理等方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检察机关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及时将相关救助信息通报妇联组织,双方协调联动,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等方面对困难妇女儿童联合开展救助。


三是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研究机制,在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上形成合力。”全国妇联该负责人表示,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权益状况分析、案例研究等,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加强妇女儿童司法保护、立法完善,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